| 江山市加大商品住宅建筑节能措施推广力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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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7-28 08:58 文章来源:江山电视台 |
| 文章类型:摘编 内容分类:新闻 |
近年来,我市不断加大商品住宅建筑节能措施的推广力度,降低建筑能耗,提高居家住户的舒适度。
为降低建筑能耗,去年初,我市出台了《江山市建筑节能实施意见》,明确提出当年新建商品住宅要有三成达到节能50%的标准。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此普遍重视,纷纷采用屋面保温隔热、外墙外保温、中空玻璃隔音等节能措施。
祥华房产公司开发的“翠岛蓝湾小区”一期商品房,率先在我市推行了外墙外保温节能措施。
祥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祝学军:我们一期1-7号楼已经交付使用,从使用情况看,效果还是比较好的,用户反映还可以,那么接下去我们在二期施工当中,准备采用这些节能措施,包括三期的话我们要把这些节能措施做得更好。
去年以来,我市“南溪苑”、 “滨江花苑”、“山水景城”等小区商品住宅还分别采用了外墙外保温材料加高弹涂料、内墙内保温等节能措施。
市规划建设局质监站副站长毛梅萍:目前,我们江山市新建商品房基本执行了屋面保温、中空玻璃和外墙保温等节能措施,公共建筑,比如广电、地理信息中心也相应执行了节能要求。2006年我市有30%的商品房执行了节能要求,2007年有超过50%的商品房超过我们节能要求,今后我们将加大建筑节能的推广力度。
据了解,明年我市新建的商品住宅将全面实施节能50%的设计标准,到2010年则实施节能65%的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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